收到家庭暴力,離婚時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家庭暴力以加害行為人連續(xù)性以及損傷的隱蔽性為主要特征。有些受害者因缺乏多次累積的傷情原始記錄和法醫(yī)鑒定依據,致使民事調解和訴訟困難,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保護。為防止這一情況的出現,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在48小時內,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并請求他們開具驗傷通知書,到指定的醫(yī)院驗傷,或到司法鑒定機構做鑒定。
家庭暴力 上海離婚糾紛律師
家庭暴力損害賠償的要點
家庭冷暴力是什么
在驗傷鑒定后應保存好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鑒定結論,如果是通過多次的驗傷或鑒定,應將每一次的醫(yī)院診斷證明和司法鑒定部門的鑒定結論保存好,無論是輕微傷還是重傷,留下這些證據有利于今后有關部門處理此事。
如施暴者用的兇器、木棒、鐵棍或其他危險物品,上面留有施暴者或受害人的痕跡如血跡、指紋等,可以作為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
家庭暴力證據收集
第一、證人證言。發(fā)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qū)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fā)生,那么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
第二、如果家庭暴力發(fā)生后,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那里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
第三、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如果受害人受傷了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y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yī)院進行治療,那么治療時還會有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y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xù)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并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么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fā)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第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反映過這種問題,這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第六、如果受害人曾經向雙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過,那么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采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
第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fā)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么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并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第八、在發(fā)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后絕不再發(fā)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
第九、被對方毆打后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當然上述所有的證據列項只是對通常情況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同的具體情況。建議受害者在發(fā)生這樣的情況后,及時的向法律專業(yè)人士比如說警察、律師等等進行咨詢,看應當調取什么樣的證據。
不少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都會想到離婚,而雙方要是無法通過溝通的方式來結束關系的話,只能夠走起訴離婚的路子了。在向法院起訴離婚之后,如果法院一張受理了的話,它是會給離婚的傳票。更多相關知識,請您閱讀上海離婚律師網內容。
一、起訴離婚傳票給誰
被告。法院會派人把傳票送到對方家里。法院在確定了開庭時間之后,會以傳票的形式通知原告和被告進行開庭,也就是說,原告和被告都會收到法院的傳票,除此之外,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翻譯人員法院應當以通知書形式通知其到庭。
傳票應該直接送交原被告本人,但本人不在,可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或者訴訟代理人簽收;如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留置送達;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上海離婚糾紛律師
二、法律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用傳票傳喚當事人。對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翻譯人員應當用通知書通知其到庭。當事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外地的,應當留有必要的在途時間。
起訴離婚的時候傳票是會給被告,被告在受到了離婚訴訟的傳票之后,可第一時間準備好官司,找專業(yè)的律師來幫助自己進行應訴。起訴離婚傳票怎么給、對方要是不收傳票該怎么辦等等,如果你不清楚應該要及時請上海離婚律師網律師從旁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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