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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離婚房產分割律師根據(jù)以下案例解答有關離婚時房產分割相關法律法規(guī)。 【案情簡介】 2004年,張先生買了一棟房子。當時的價格是18萬元。張先生首付8萬元,銀行貸款10萬元,契稅1萬元?;榍埃瑥埾壬鷥斶€了5萬元的貸款本金和利息。2008年,張先生與王女士結婚,房價41萬元,產權以張先生的名義登記。結
物權法第二就是十九條又規(guī)定,因繼承方式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文化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fā)生具有效力。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離婚房產分割律師一起看看吧。 后者所規(guī)定的即是物權變動情況發(fā)生時間效力的除外情形,即繼承人因繼承權取得經濟財產,繼承人對該財產所享有物權的效力自繼承創(chuàng)新或者受遺贈取得成功之際即發(fā)生,而無須以登記或交付能力作為發(fā)生物權效力的法定形式要件。 因此,物
吳甲作為被安置人,其享有自己購買金園一路房屋并登記為房屋建筑產權人的權利,趙某某同學認為該房屋與吳甲無關的意見,本院難以得到采納。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離婚房產分割律師一起看看吧。 2007年12月19日,金園一路房屋登記于趙某某、吳C名下,吳甲并非知識產權人之一,現(xiàn)吳甲主張對房屋的產權保護權益,則趙某某方須對該房屋土地產權交易登記系統(tǒng)狀態(tài)系各方協(xié)商的結果需要承擔一些相
顧某某經法院自身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系無視會計法律之行為,由此形成產生的放棄答辯、舉證、質證等相應行政訴訟基本權利而導致的法律嚴重后果,應由顧某某承擔。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離婚房產分割律師一起看看吧。 根據(jù)原初審法院的判決,該房屋的房價為XXX室,編號: XX市江橋鎮(zhèn)金源路XXX弄XX萬元,其中吳家擁有40.38萬元,其余1515元。 200元歸趙某所有,
原審中,經XX沈復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金源一路房屋的市場價值為201.9萬元。辯稱金源路沿線房屋已由趙處分,房屋價格按評估價值確定。趙某某訴稱,其基于公證書處分房屋,房款為170萬元,不能參照評估價確定房款。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離婚房產分割律師一起看看吧。 原審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本案所涉金園一路建設房屋系動遷安置以及房屋,根據(jù)企業(yè)拆遷安置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動遷
房產,是人們生活中重要的財產,是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紐帶,也是衡量一個人人品、道德、地位、財富等各方面的重要標準。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ㄒ唬┕べY、獎金;
?。ǘ┥a、經營的收益;
?。ㄈ┲R產權的收益;
?。ㄋ模├^承或贈與所得財產的收益;
?。ㄎ澹┢渌麘敋w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分配給各自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足以補償另一方因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損失時可以協(xié)議對方均分。
協(xié)議不成或者不履行協(xié)議義務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協(xié)議不成或者財產歸雙方使用、繼承、贈與或者由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財產。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享有平等保護: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期間所得的全部財產;知識產權中合法所得金額。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裁定。
在沒有離婚協(xié)議或者法院沒有判決分割的情況下,首先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主要是看是否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東西,包括各種證件以及相關證件的原件等。
有的家庭在婚前就已經購買了房子,并辦理產權登記,這類房屋婚后一般不進行分割的。如果夫妻一方婚前購買了房屋,婚后共同居住,離婚時由購房人進行分割房屋所有權的。
有證據(jù)證明是夫妻雙方用個人財產共同出資購買的,則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用于個人居住的房屋屬于購房人個人財產。但是如果夫妻雙方沒有購買房產的協(xié)議或者法院判決沒有分割過,則需要考慮另一部分因素為產權登記是否真實以及產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是否存在歧義。
如果不涉及歧義,那么是夫妻共同房產登記在了自己名下。而且如果是用房屋出了錢,比如出了首付款,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等,這就屬于另一方在婚前所有的財產。所以這時候再進行訴訟分割是不合適的情況。
婚前婚后出資購買不動產登記于出資人名下的,以自己份額為限對共同享有的財產進行處分。婚前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的,以自己份額為限對共同享有的財產進行處分,其本質上是一種處分。
根據(jù)婚姻法第23條第2款所規(guī)定的夫妻平權原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23條第1款的規(guī)定,夫妻對婚后用共同財產還貸并登記于出資人名下的房屋,一方基于離婚為由要求對該出資部分進行分割不應支持。
即: A出資 B的50%為婚后還貸所得款項并無貢獻 B房產價值20%-30%; C: A份額為50%-30%; D: A為30%+ D: A比例為30%+ C: A比例為20%-30%+ D: A比例為30%-40%。另外可以根據(jù)出資情況和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規(guī)定進行選擇。第一種情況:一方在離婚訴訟前出資購房并登記于自己名下。
屬于個人財產。另一方主張該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且要求進行分割時不應支持。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呢?A:在一般情況下 B與 A之間無法進行協(xié)議變更。此時如果法院將房產認定為 B婚前購買并登記給自己名下的房屋視為兩人都享有此筆產權份額;如果無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則認定為雙方共有產權房;否則法院應當按照約定來處理該房產。
同時建議在婚姻糾紛中采取公證的方式確認購房時由雙方共同支付房款等。這些做法在理論上都屬于對出資情況的處理方式。第二種情況:若無雙方約定對此不予認定屬于共有但在離婚訴訟中對于該房屋進行分割亦是可以解決案件中所涉及到的問題。第二種情況適用法定原則對房屋進行處理。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2139號]《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配型房屋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以雙方名義貸款購房并簽訂借款合同用于還款且債權人在該借款合同中確認該借款屬于債權人個人債務。
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離婚時同一財產無法分割的。法院應當作出判決,根據(jù)實際情況分別對生產、生活中面臨的問題作出處理。處理難以達成一致意見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歸一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房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和照顧老人項目等問題,按比例分配:一方父母出資購買并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房產屬于一方子女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該房產應當按照約定歸個人所有。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贈與財產,對方可以請求解除贈與。
應當返還原狀或者折價補償。前款規(guī)定的贈送財產方式包括贈與、買賣、繼承等。上述司法解釋規(guī)定了夫妻共有財產可依法分割情形:一方隱瞞個人重要事項致使離婚時無法確認其對共有財產享有合法有效份額。
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自己的結婚登記房地產信息和登記檔案等侵犯他人合法權益行為所造成損失的,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予以解決?!?
由此可見婚前婚后個人房產還是其共有物?這屬于法律賦予公民應有享有資產合法權利的一種法定方式和手段。因此,當我們面對類似情況時首先要注意法律上認定對方享有平等權利情況下與對方發(fā)生不可調和的矛盾時如何處理?!奔词腔橐霎斒氯硕加袡嘁髮Ψ竭M行賠償。”(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購買)房產所有權可以轉移登記。
但是由于不動產是特殊類型財富存在于具有私密性和不可復制性特點上的特殊民事法律關系,對于其可以根據(jù)其性質作出處理以保護第三人合法權益,這種權利不可侵犯!”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房子是否可以由另一方繼續(xù)擁有呢?”我認為房子不屬于我的遺產”?!标P于婚姻期間是否具有可分割性。
離婚時如雙方對房屋分割有爭議需另行起訴處理時,人民法院應當將原房屋所有人列為共同被告。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采取協(xié)議方式予以分割的,產權登記一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具備協(xié)議約定標的物所有權歸屬另一方的法定事由的,另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排除?!边@是處理離婚房產糾紛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我國現(xiàn)行婚姻法雖沒有明確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購買房屋作為出資,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取得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實踐中確實有一部分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購買不動產以個人名義貸款用于還貸且婚后未再還款或其婚后使用該不動產登記于自己名下的情況,這類情況較為普遍。此時夫妻雙方需要共同協(xié)商解決爭議。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九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證首次辦理時兩人協(xié)議將不動產登記在冊,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于一方名下,另一方請求分割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合同,以個人名義進行房地產投資,取得微小產權證書,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所有權登記于首付款支付人或者抵押人名下的該房產,離婚時應分割該不動產?;楹笥没橐龅怯洖閮热莸膮f(xié)議為個人借貸,婚后還貸形成的利息收入,離婚時應按股權折價分割。
由貸款支付方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在出資者名下。貸款以登記為準。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前款規(guī)定最后期限至后一日凌晨1時30分為止隊。離婚時一方不同意離婚又不同意變更不動產坐落的,可向登記機構申請撤銷買賣合同。登記機構自收到撤銷或者變更請求之日起六個月內未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由。
法律后果:《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二十條第五款規(guī)定:離婚時,一方擅自處分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不動產權屬證書,不發(fā)生效力。離婚時,如該不動產被另一方請求分割不動產,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按照照顧婦女、兒童權益和照顧生活條件的原則,作出判決。不能時,可以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庇纱丝梢娛顷P于不動產權登記證在處理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房屋所有權問題。
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并向銀行申請貸款并辦理不動產登記證登記于其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長期共同還貸,不動產應歸屬雙方共有。
夫妻共同還貸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分割不動產時,另一方要求對尚未歸還的共同還貸部分進行分割的具體比例是多少?依據(jù)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婚前當事人以個人財產按揭購房并寫下借條,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并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約定將不動產變更登記于一方名下,不動產歸房產登記一方所有。
離婚時雙方對于原房產分割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夫妻約定處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后用夫一方的共同還貸所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為配偶一方的個人所有: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并在銀行貸款購買的銀行貸款還貸”。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于一方名下且已實際居住近兩年的,應認定為雙方基于對婚姻生活的真實出資(或其他財產性權利)所購買。
關于共有問題則可以考慮雙方共同對房產出資比例或者份額等問題來確定各半分割權益;如果涉及離婚分割等問題,可以考慮訴訟管轄或先判決后執(zhí)行制度。
離婚房產糾紛案件較多導致這類案件糾紛處理困難時法院通常會將夫妻一方列為共同被告。在進行訴訟前一定要了解該房產權屬證書上記載誰嗎?該不動產能否成為單獨的一方所有或另一方所有?房屋所有權歸誰?登記情況等問題。下面我們來介紹下這類糾紛情況及處理思路。
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并向銀行申請貸款并登記于其名下的,該房屋可認定為雙方共有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按約定對夫妻雙方進行分割。如一方用其婚前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償還貸款并以該房產抵押貸款用于經營或者購房所用資金來源于婚后個人合法收入等其他原因所負債務,該房屋應認定為個人債務予以清償。
另外還應考慮實際情況確定?!睆囊陨蟽牲c可看出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于一方名下時,應當視為雙方對自己全部份額均享有物權。如果離婚時另一方不同意處理該資產就會導致另一方無法行使合理的分割權。如果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于其他一家人名下呢?”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的相關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證件和銀行貸款等名義全款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離婚時,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或者雙方均不愿意協(xié)議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法律規(guī)定處理。
不動產物權變動以登記為準。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處分共有的不動產的,離婚時該部分財產由新的供不應求方折價補償對方。也就是說,房子只是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購買還是夫妻雙方共同購買都不影響房產的法律效力。
實踐中夫妻雙方以現(xiàn)金或銀行轉賬或其他形式支付的買房款項都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不過,根據(jù)《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條規(guī)定,一方以個人名義與他人合伙經營的企業(yè)所得收益主要歸夫妻共同所有或經營,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與共同財產不分份額地分別享有和使用。
其中一方作出重要貢獻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分配辦法取得財產;約定內容發(fā)生變化導致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也就是說婚后所得房屬于另一方個人債務不能向對方追償也無權要求對方支付該房產折價補償。
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在離婚時不因原贈與或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而分割。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另一方無權分割。
即房屋的產權是由雙方各自所有組成,房產雖登記為一方獨資企業(yè),但該建筑物已在國家進行房屋產權登記為雙方共同所有。另外一種情況是房產的權利人只能是房屋所有權人。根據(jù)《婚姻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婚后由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該不動產需辦理權屬登記,未辦理權屬登記的,視為只對自己有利的做法。
夫妻雙方婚后通過購買涉案房產簽訂了購房合同并付了首付款、支付了全部房款,且辦理了轉移登記手續(xù)。雖然該房產尚未過戶取得房產證,但這并不妨礙房屋與雙方之間形成買賣合同關系而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權利。
近年來,離婚案件的數(shù)量越來越多,尤其是離婚財產分割上,離婚財產分割案件呈現(xiàn)上升趨勢。在現(xiàn)實生活中,離婚財產分割問題往往是離婚案件中當事人最關心的問題。因此,如何分配和分割房產就顯得尤為重要。
在離婚分割房產時,應根據(jù)房屋本身性質、產權登記情況等具體因素,綜合考量夫妻雙方是否為共同財產或者夫妻雙方均無權處分的財產分配。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購買房產,但未登記為贈與方或受贈人,離婚時則應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進行合理分割。那么,婚后雙方共同購房后在離婚時房屋的分割問題又是如何處理呢?
根據(jù)《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權利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首付款支付銀行同期貸款利息,非首付款支付方對該房利享有平等的權利?!痹摋l款具有明確的法律效力,同時也表明了夫妻婚后使用均歸房產共有(包括婚前、婚后)的法律事實。
對于婚前購買的住房,可視為對個人財產的贈與;對于婚后購買的屬于個人財產范疇。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約定將其中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全部支付且未提供相應擔保的情況下,離婚時該財產應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但對于婚前已經全額支付房款的情況下分割房屋會存在一定風險。因為雙方在婚后對房產權問題并未明確約定或實際履行約定。因此這種情況下應根據(jù)房產本身在產權登記情況、取得情況等因素來判斷雙方是否為共同共有或者是否屬于贈與等情況判斷處理。
另外對于婚后購買的房產中未進行過戶登記的房子也應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進行合理分割或予以分割。通常來講結婚后房屋的產權證只是房產權利的證明文件之一,因此離婚前最好不要急于辦理產權相關手續(xù)。如果夫妻雙方由于各種原因在離婚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話,法院將不會強制要求變更產權登記或解除合同手續(xù)。
在離婚時,一方對另一方有扶養(yǎng)義務;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下,應當適當?shù)亟o予補償。具體補償?shù)臄?shù)額應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比如給原配偶一定的經濟利益。對于出資較少的一方房產原則上歸其所有,但仍有相應利益。
比如按婚前婚后收入中的5%左右,有一些投資利潤、增值收益、個人經營所得等為房屋增值補償。對于離婚時房屋在分割時,離婚財產分割中所涉及到的利益是有限的,即使房產登記在配偶名下也并不能影響其增值部分或對共有部分進行分割。
一般情況下應該按照離婚時該房產登記在誰名下以及誰出資為誰購房等原則進行處理,同時要考慮到離婚后再離婚房產分割時容易出現(xiàn)糾紛而沒有保障。對于離婚過程中涉及到上述幾個問題,離婚房屋分割一般是按照什么標準進行處理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下面帶您了解具體相關法律知識: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獲得房產如何進行分割?
夫妻一方婚后以個人名義購買房屋并以房產證登記內容為準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xù)時,房屋所有權尚未歸屬的情況下,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進行出資購買登記在其名下的該房屋屬于其個人財產;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出質登記到雙方名下的,離婚時該房產應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照顧無過錯方、保護債權人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ㄒ唬┮环綖榛橥猱愋耘e債所購房地產
?。ǘ┮环揭詡€人收入償還債務
?。ㄈ┏鲆?guī)定比例的負債。
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性利益,離婚時可要求折價補償或折中分給對方。對方少付或不付數(shù)額都要補償,但支付數(shù)額較大時按比例分給對方等其他權益亦要計算。有條件分割時還應當考慮具體情況而定等處理。
在人生的旅途中,婚姻往往是人們最為珍視的一段篇章。然而,當婚姻走到盡頭時,除了情感上的糾結與不舍,還有諸多現(xiàn)實問題需要面對和解決。其中,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離婚時的分割與過戶尤為引人關注。今天,我們就邀請了一位資深深圳離婚房產律師,為我們詳細解讀離婚后房產如何順利過戶,以及在這一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細節(jié)和實際操作技巧。 一、離婚后房產過戶,法律基礎與流程解析 首先,我
在離婚、分家析產等情境中,房產往往是最重要的資產之一。當一方在房產上投入了大量的裝修費用時,如何公平地計算這部分價值并進行分割,成為了一個復雜而敏感的問題。本文將結合北京離婚房產糾紛律師的實踐經驗,深入探討房產裝修投入的價值計算問題,并通過具體案例分析,為當事人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啟示。 一、房產裝修投入價值計算的原則 在計算房產裝修投入的價值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 實際投入原則
如何在離婚后公平地劃分房產的按揭還款責任,成為了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將結合北京離婚房產律師的實踐經驗,深入探討離婚后房產按揭還款責任的劃分原則與具體案例,為當事人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啟示。 一、離婚后房產按揭還款責任劃分的原則 在離婚后房產按揭還款責任的劃分中,通常遵循以下原則: 1. 共同承擔原則:夫妻雙方共同承擔房產按揭還款責任,根據(jù)各自的經濟狀況和貢獻程度進行合理分擔。
當一方希望保留房產時,如何公平地補償另一方成為了一個復雜而敏感的問題。本文將結合北京離婚房產律師的實踐經驗,深入探討房產分割中的補償問題,并通過具體案例分析,為當事人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啟示。 一、房產分割中補償?shù)脑瓌t 在房產分割中,補償?shù)脑瓌t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公平原則:補償應以公平為基礎,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合理保障。 2. 貢獻原則:補償?shù)臄?shù)額應考慮雙方在購房過程中的實
當一方支付了大部分購房款時,如何公平地分配房產成為了一個復雜的問題。本文將結合北京離婚房產律師的實踐經驗,深入探討離婚房產分割的法律原則、實際操作以及具體案例分析,以期為讀者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啟示。 一、離婚房產分割的法律原則 在離婚房產分割中,法院通常遵循以下法律原則: 1. 平等原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應平等地享有財產權利,法院在分割房產時會盡量保證雙方的利益平衡。 2. 貢
在婚姻關系中,房產作為重要的家庭財產之一,其歸屬權往往成為夫妻離婚或財產分割時的爭議焦點。特別是在北京這樣的一線城市,房產價值高昂,其歸屬問題更是牽動著每一個家庭的神經。本文旨在通過解析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結合八個具體案例分析,深入探討如何界定房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最后由北京離婚房產律師提供權威的法律建議。 一、法律基礎 1.1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
離婚時,房產分割是一項涉及復雜法律和財務問題的任務。然而,很多人在處理這個問題時往往忽略了與之緊密相連的稅收問題。下面上海離婚房產分割律師將站在律師的角度,深入解析離婚時房產分割是否涉及稅收問題,通過國內實時案例為讀者提供深刻的稅務認知,助力他們更好地理解這一復雜的法律議題。 1. 房產分割的稅收基礎 在離婚時,房產分割涉及到財產的轉讓或轉移,從而引發(fā)了潛在的稅收問題。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和營
離婚是一場既涉及感情糾葛,又牽涉到繁復財產分割的法律挑戰(zhàn)。當雙方擁有多套房產時,分割過程變得尤為復雜。下面上海離婚房產分割律師將站在律師的角度,深入探討在離婚時如何處理雙方擁有的多套房產,通過國內實時案例為讀者提供法律智慧,助力他們更好地理解這一復雜的法律議題。 1. 法定規(guī)定與協(xié)商選擇 在離婚財產分割中,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對于多套房產,法定規(guī)定是一種基本的參考。然而,
在房地產領域,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問題,尤其是贈予和遺囑繼承,常常引發(fā)復雜的法律糾紛。這類問題不僅關乎財產分配,還涉及到家庭關系、法律程序及公序良俗等多個層面。本文將結合北京離婚房產分割律師的實際案例,探討在房產中存在第三方權益時,如何妥善處理贈予與遺囑繼承的問題,并提供詳細的法律分析和建議。 一、引言 在北京這座繁華的城市中,房產作為重要的家庭資產,其權屬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當房
在現(xiàn)代社會中,房產作為家庭最重要的資產之一,往往在離婚時成為夫妻雙方爭奪的焦點。特別是當房產是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時,其歸屬和分割問題更加復雜。本文將結合北京離婚房產分割律師的實踐經驗,深入探討這種情況下的房產分割問題,并通過具體案例分析,為當事人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啟示。 一、房產出資與離婚分割的法律原則 在處理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時,法院通常遵循以下法律原則: 1. 出資方子女
在婚姻生活中,房產往往是夫妻雙方重要的共同財產之一。然而,當婚姻關系破裂,特別是房產上還存在未還清的貸款時,如何妥善處理這些貸款問題便成為了一個復雜而敏感的話題。本文將從法律角度出發(fā),結合北京婚姻房產糾紛律師的專業(yè)建議,通過八個實際案例分析,深入探討這一問題的解決之道。 一、引言 在北京這座繁華的城市中,房產不僅是居住之所,更是家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隨著離婚率的上升,如何處理
在北京這座繁華都市中,房產不僅是居住之所,更是家庭財富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在面臨婚姻破裂、遺產繼承等情況下,如何公平合理地評估房產價值并確定分割比例,成為許多人關注的焦點。本文旨在通過詳細探討房產評估的方法和流程,結合北京離婚房產糾紛律師的專業(yè)見解和八個具體案例分析,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和處理房產分割問題。 房產評估的方法 1. 成本法 成本法,又稱成本積算法,是通過核算取得土
在離婚案件中,房產分割往往是最為復雜和敏感的問題之一。特別是當房產是在婚前購買時,其歸屬和分割問題更加引人關注。本文將通過詳細的案例分析,探討婚前購買房產在離婚時的處理方式,并為當事人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和有力的法律支持。 一、婚前購買房產的法律性質 婚前購買的房產,通常被視為購房者的個人財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
離婚是一場充滿挑戰(zhàn)的過程,而房產分割往往是其中最為復雜和敏感的問題之一。下面上海離婚房產律師將站在律師的角度,深入探討是否可以通過協(xié)商達成房產分割協(xié)議,通過國內實時案例為讀者提供深刻的法律認知,助力他們更好地理解這一復雜的法律議題。 1. 協(xié)商的法律地位 在離婚房產分割中,協(xié)商是一種重要的解決方式。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夫妻可以通過協(xié)商達成一致,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實例1:張先生與李女士離
婚后置業(yè)是現(xiàn)代社會中許多家庭面臨的現(xiàn)實問題,而離婚時房產分割更是牽動雙方權益的焦點。下面上海離婚房產律師將站在律師的角度,深入解析婚后購房的法律規(guī)定,通過國內實時案例為讀者提供深刻的法律認知,助力他們更好地理解這一復雜的法律議題。 1. 婚后購房的法律地位 婚后購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但在離婚時是否需要分割,取決于具體的法律規(guī)定和實際情況。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后雙方共同
離婚是一場涉及感情、財產和責任的復雜交鋒。在財產分割的過程中,很多人會疑惑是否需要考慮贍養(yǎng)費的問題。下面上海離婚房產律師將從律師的角度深入探討離婚時房產分割是否涉及贍養(yǎng)費問題,通過國內實時案例為讀者提供法律透析,助力他們更好地理解這一復雜的法律議題。 1. 財產分割與贍養(yǎng)費的關聯(lián)性 在離婚過程中,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根據(jù)我國婚姻法進行的,而贍養(yǎng)費則是為了維護離婚后較弱一方的生活權益而設立的
一審宣判后,被告錢明磊不服一審判決,提出針對上訴,后在二審程序審理中撤回上訴。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離婚房產分割律師一起看看吧。 上海市第二中級以上人民代表法院經審查后于2010年7月28日裁定準許上訴人錢明磊撤回上訴,雙方貿易當事人按原審法院最終判決標準執(zhí)行。 評析我國目前婚姻法對夫妻一起共同學習財產的界定應該采取“一般以財產安全取得更多時間情況為準,以財產權利性
一方對于婚前以自己的名義簽訂購房服務合同及抵押企業(yè)借款項目合同,并以學生個人信息財產支付了購房首付款,且婚后房產管理登記于購房人名下,離婚時宜將該房屋建筑視為購房人的個人生命財產。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離婚房產分割律師一起看看吧。 在婚姻社會關系發(fā)展存續(xù)期間需要償還的房貸,應視為另一方提供幫助購房人償還短期債務,但應同時考慮一個離婚時房屋的市場研究價值及共同提高還貸款項
夫妻之間的關系能夠間接致使婚姻關系的優(yōu)劣。假如夫妻關系比較好,那么婚姻關系就能保持正常。但是如果夫妻婚姻過程中有一定的矛盾的,很有可能使得婚姻關系破裂。下面就由上海離婚房產律師為大家整理相關的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離婚房產確權起訴狀應當怎么寫 離婚房產確權起訴狀 被告:翟X
沒有才能一次了債存款的,能夠與存款銀行商議,變換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離婚房產分割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離婚后按揭屋子怎么過戶? 沒有才能一次了債存款的,能夠與存款銀行商議,變換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這種操作方式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于償還貸款的風險及工作量的考慮,一般是不會給予配合的。 二、夫妻離婚房子按揭貸款怎么辦
房產過戶是指經由過程讓渡、生意、贈送、承繼遺產等體式格局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xù)。下面上海離婚房產分割律師就來說明一下離婚房產過戶需要什么手續(xù)。 1、夫妻離婚觸及屋宇轉移的,普通由兩邊配合請求掛號,兩邊就財產達成協(xié)議到民政部門辦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時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房產過戶手續(xù),即辦理買賣過戶,即按照正常買賣程序辦理,一周左右時間即可。 2、關于離婚房產過
首先上?;橐黾沂侣蓭熓聞账蓭熃忉屢幌率裁词请x婚房產析產,離婚房產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后,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占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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