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上海債務律師為您講解
確定夫妻是否共同承擔債務,是家庭財產分割和維權案件中的一個關鍵問題。在上海,夫妻共同債務的確定需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本文上海債務糾紛律師將針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和分配問題進行詳細探討。
一、法律基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夫妻共同管理,利用共同財產所得的收益以及夫妻的個人財產,用于維持家庭生活,撫養(yǎng)子女和互相扶助。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債務人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轉移給第三人,但該轉移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條規(guī)定:夫妻共同債務,指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共同進行的購買、建造房屋及家庭生活必需品、承擔共同生產經營的債務等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ㄒ唬儆诜蚱薰餐瑐鶆盏?,由夫妻共同承擔。
?。ǘ儆谝环絺€人債務,但用于家庭生活支出或者為家庭生活所必需的,由夫妻共同承擔。
?。ㄈ儆谝环絺€人債務,且與家庭生活無關,由該方承擔。
以上法律規(guī)定,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和管理方式,以及債務轉移的限制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和承擔原則,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確定提供了依據。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
在家庭財產分割或維權案件中,首先需要確定夫妻是否存在共同債務。對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需參考以下因素:
1.債務的性質: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共同進行的購買、建造房屋及家庭生活必需品、承擔共同生產經營的債務等債務。因此,在確定夫妻是否存在共同債務時,需對債務的性質進行分析和判斷。
2.債務的來源:債務的來源也是判斷夫妻是否存在共同債務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債務的來源是夫妻共同的收入或家庭共同財產,那么該債務應當被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債務的來源是一方個人財產或個人收入,且與家庭生活無關,那么該債務應當由該方承擔。
3.債務的用途:債務的用途也是判斷夫妻是否存在共同債務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債務是用于家庭生活支出或者為家庭生活所必需的,那么該債務應當被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債務用于個人消費或投資等與家庭生活無關的用途,那么該債務應當由該方承擔。
4.債務的名義:債務的名義也是判斷夫妻是否存在共同債務的因素之一。如果債務是以夫妻雙方的名義共同承擔的,那么該債務應當被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債務只是以一方個人的名義承擔的,那么該債務應當由該方承擔。
基于以上因素,對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需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并對債務的性質、來源、用途、名義等進行全面分析和判斷。
三、夫妻共同債務的分配
在確定夫妻是否存在共同債務后,就需要根據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原則,對共同債務進行分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原則如下:
1.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由夫妻共同承擔。
2.屬于一方個人債務,但用于家庭生活支出或者為家庭生活所必需的,由夫妻共同承擔。
3.屬于一方個人債務,且與家庭生活無關,由該方承擔。
根據以上原則,夫妻共同債務的分配應當遵循以下步驟:
1.認定共同債務:首先需要明確夫妻雙方是否存在共同債務,根據上述的認定原則進行分析和判斷。
2.確定共同債務的性質、來源、用途、名義等:在認定共同債務的基礎上,還需要對該債務的性質、來源、用途、名義等進行全面分析和判斷,以便進一步確定共同債務的分配原則。
3.制定分配方案:根據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來源、用途、名義等,結合夫妻的實際情況和財產狀況,制定合理的債務分配方案。一般情況下,如果債務是夫妻共同承擔的,那么應當由夫妻雙方按比例分擔;如果債務只是一方個人的債務,但用于家庭生活支出或者為家庭生活所必需的,那么也應當由夫妻雙方按比例分擔;如果債務只是一方個人的債務,且與家庭生活無關,那么應當由該方個人承擔。
4.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在確定分配方案后,夫妻雙方應當通過協(xié)商,達成一致的意見,并制定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應當明確債務的性質、來源、用途、名義等,以及債務的分配方案和各自的承擔比例等。
5.依法履行債務:夫妻雙方應當依照協(xié)議履行各自的債務責任。如果一方未按照協(xié)議履行債務,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強制執(zhí)行。
上海債務糾紛律師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由一方單方面負擔了共同債務,那么離婚時,另一方應當按比例承擔未償還的債務。這也是因為婚姻關系期間,夫妻之間共同承擔債務的義務是相對的,即各自承擔一定比例的債務,而不是完全由一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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