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打擊報復證人罪中的“證人”?廣州刑事犯罪律師為您詳細分析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對證人舉行襲擊報仇的行為。本罪針對的對象必須是證人。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刑事犯罪律師一起看看吧。
懂得這里的“證人”,須注重以下幾點:
1.這里的“證人”,是指訴訟案件中的證人,而非對其余某種非訴訟事務供應證據(jù)的證人?!拔覈谭热话岩u擊報仇證人罪規(guī)定在分則第六章第二節(jié)妨礙法律罪中,這說明本罪的同類客體是法律構造的失常訴訟舉止。襲擊報仇非訴訟案件中的證人,因為案件未進入法律訴訟程序,不可能妨礙司法機關的正常訴訟活動,所以不能構成打擊報復證人罪?!?
2.這里的“證人”,不限于刑事案件中的證人。關于這里的“證人”,有人覺得,僅僅指刑事案件中的證人;也有人覺得,應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訴訟在內(nèi)的證人。刑事律師覺得,其一,《刑法》對作為本罪工具的“證人”的局限未明確規(guī)定為“刑事案件中的證人”,于是,對這里的“證人”局限的懂得,宜窮盡其種種大概,把種種訴訟中的證人都包括在內(nèi)。其二,從科罰當罰性的角度看,不論行為人對何種訴訟中的證人舉行襲擊報仇,其行動都市緊張妨礙法律構造失常的訴訟舉止,緊張侵占證人的正當權利,于是均擁有科罰當罰性。其三,保持第一種觀念無益于對民事、行政訴訟中證人的正當權益的保護,也不利于國家司法作用在上述領域的發(fā)揮。對刑法的解釋應當堅持實際性,“刑法學理解釋所蘊含的理論必須緊貼現(xiàn)實生活,密系時代脈搏,遠離司法實際的空洞刑法理論是毫無作用和生命力的”。因此,本罪中的證人,應當包括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的所有證人。
3.出于報仇證人而對證人的財產(chǎn)舉行破壞的行動是否構本錢罪的問題。對此,絕大多數(shù)人持確定立場,但也有少數(shù)人覺得,襲擊報仇的工具只能是依法作證的證人,假如對證人的財產(chǎn)舉行報仇的,則不應按襲擊報仇證人罪論處。刑事律師覺得,本罪襲擊報仇的工具簡直只能是依法作證的證人,但對證人襲擊報仇的行動既可以經(jīng)由過程加害其人身進行,當然也可以通過毀壞其財產(chǎn)進行。當行為人出于報復證人的目的對證人的財產(chǎn)進行毀壞時,可同時構成打擊報復證人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比較兩罪的法定刑可以看出,兩罪法定最高刑都是7年有期徒刑,而打擊報復證人罪法定最低刑要比故意毀壞財物罪高,鑒于行為人的目的是報復證人,這種情形應按打擊報復證人罪論處。
4.對于為了報仇證人而對證人的親朋舉行加害的行動是否組成襲擊報仇證人罪的問題。對此,一種主義覺得,證人的親朋不是本罪的工具,然而經(jīng)由過程加害證人近親屬的方式來報復證人的,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49條的規(guī)定精神,可以構成本罪。另一種主張則認為,本罪的對象只能是依法作證的證人,如果對證人的親友進行報復的,則不應按打擊報復證人罪論處。
在此問題上,有人指出,理想生活是龐雜的,普通的證人都有親友老友,經(jīng)由過程對證人的親友老友的加害給證人施加的負面影響每每不亞于對質(zhì)人自己的襲擊報仇,假如《刑法》只維護證人小我私家的平安,那么一方面證人大概因擔心其親朋好友的安全而不愿作證,從而使《刑法》維護正常的作證秩序的立法意旨無法實現(xiàn),另一方面也無異于給了打擊報復者一個暗示,即可以通過對證人的親朋好友的打擊報復來規(guī)避法律并同樣達到打擊報復證人的目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前一種觀點也是有道理的。
對此問題,刑事律師覺得,從《刑法》劃定的角度看,本罪的工具只能是證人,而不包括證人的親友老友,但經(jīng)由過程加害證人的親友老友的體式格局來報仇證人的,其報仇的終究工具仍是證人,換言之,此情況下證人的親友好友并不是報復的對象,而證人才是報復的對象。這樣解釋,本質(zhì)上并不違背罪刑法定這一刑法基本原則的精神。當然,如果對證人的親朋好友進行加害,其報復的最終目標不是針對證人的,則不應按打擊報復證人罪論處。
5.本罪中的“證人”是不是與訴訟法相關條文中劃定的“證人”的寄義相一致?對此,法律實踐中存有兩種分歧的觀念。一是肯定說。覺得本罪中的“證人”與訴訟法相關條文中劃定的“證人”寄義完整溝通,即證人是知道案情并擁有鑒識黑白和精確抒發(fā)才能的,差別在于被害人、被告人、鑒定人等其余訴訟參與人的一類訴訟參與人。二是不是定說。覺得關于“證人”不克不及作字面懂得,不克不及拘泥于訴訟法對證人的解說,而應作擴充說明。詳細地說,這里的證人應當是所有知道案件真實情況,并就自己了解的事實向司法機關提供證據(jù)的人,包括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民事訴訟、經(jīng)濟訴訟和行政訴訟中的原告、第三人以及鑒定人、勘驗人,而不僅僅是向司法機關提供書面或口頭證言的人。并且認為只有對“證人”作這樣廣義的解釋,才能有效地遏制那些對被害人、原告、鑒定人、勘驗人打擊報復的行為。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打擊報復證人雖然會侵害證人依法作證的權利,但對這種權利的侵害是通過對證人其他方面的權利的侵害而產(chǎn)生的,從直接客體的角度講,對這種權利的侵害不具有直接性而僅僅具有間接性,故而,將其作為直接客體是不合適的。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fā)生要比處罰已經(jīng)發(fā)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lián)系我們的廣州刑事犯罪律師。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diào)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chǎn)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xié)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wǎng)上海房產(chǎn)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zhuǎn)抵押,轉(zhuǎn)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zhuǎn)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yǎng)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tǒng)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shù)額比較大,不少曾經(jīng)“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上海律師曹宸講生活中需守的清規(guī)戒律(一)詳細閱讀
日常生活中,因不懂法常干追悔莫及的蠢事,但拿著大部頭的法律條文去讀又不現(xiàn)實。上海律師曹宸結合生活實際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給講解給大家法律條文。